第五章 某些食物同食禁忌
第五章 某些食物同食禁忌 (第1/1页)中医养生学认为,人的饮食因为它们的四气五味及食性的不同,有些食物不宜同食。如果同食之后,即可使饮食反变为致病因素,影响人的寿命。
历代食物本草记载了很多条饮食禁忌条目,现选择主要例子列下,以供参考:
猪肉与羊肝同食。
猪心、肺与殆糖同食。
羊肉与梅子、酢同食。
狗肉与蒜同食。
牛肉与板栗同食。
鸭肉与李子同食。
蟹与柿子同食。
绿豆与榧子同食。
蜂蜜与葱同食。
豆腐与白糖同食。
所举这些例子虽非绝对禁止,但经过实践,所同食味道不爽,食下易发生腹胀、恶心、呕吐等反应。
《家庭常用禁忌大百科》第五章 某些食物同食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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