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杀人不偿命
第282章 杀人不偿命 (第1/2页)简峨做了一番准备后,就跟太子说起了这事。
太子凝眉,“我们大渊国有过失杀人这条法律,乃与斗殴杀人同律,除以绞刑,还从未听说过,可以判为无罪的。”
简峨详细解释道,“这与过失杀人并非一例,自卫过失杀人,是因别人殴打自己,自己只是为了自我保护才奋起反抗,导致攻击者死亡,这应当可以判为无罪,
若他奋起反抗,他便被攻击者打死,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如此情况下,被攻击者打死人,那就不算为罪。”
太子凝眉想了半晌,随后吐了一口气,道:“你说的这种情况,确有特案,此提案我定会向父皇和众位大臣提出,大家共同讨论,你明日可一同上朝,共同商讨。”
第二日,简峨和太子一同上朝。
当太子将此事上奏皇上时,没等皇上发表看法,群臣便都纷纷反对。
“此案若是通过,以后一定会被那些杀人者钻空子,日后个个都想要杀人判无罪,那还得了?”
“我也认为此提案不可,世上哪有那么多自我防卫将人误杀的?基本上都是相互斗殴才引起的杀人,与误杀并无二致,我建议仍旧保留原本的失误杀人与斗殴杀人同罪,与以绞刑,没什么可商讨的。”
“臣附议!”
“臣也附议!”
简峨眼看不少大臣皆不赞同此提案,上前一步,铿锵说道:
“既然众位大人将自我防卫致人死亡与斗殴同罪,那我请问,一个妇人,前夫无情将她和孩子抛弃,并且还写了断亲书……”
简峨把姚氏的经历说了出来,最后问道,“此案中,我请问各位大臣,最该死的人是谁?”
众位大臣面面相觑一番,随后回答,“自然是那前夫最该死,连自己的孩子都能割下耳朵,只为钱财,要挟前妻,人神共愤,
可这不代表帮助妇人杀害前夫的男人,以及那妇人无罪,他们毕竟杀了人,又潜藏逃匿,杀人偿命,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他们必须付上代价!”
简峨脊背挺直,继续发问,“那前夫伤害两条幼小的生命,又想对帮助妇人的男人行凶,他就不用受到惩罚了吗?”
众位大臣回答,“他若做出如此伤天害理之事,自然有判处他的刑罚,他这种行为便是故意伤害孩童以及故意杀人,他的罪更重。”
“那为什么要等他伤害孩童和杀了人以后才能判他的罪呢?难道被他迫害之人想要反抗,避免被他伤害和杀害,反抗之人就有罪了吗?这又有什么公道可言?”简峨声音扬了起来。
他站在大殿之上,显得正义凛然。
众位大臣顿时沉默下来。
简峨继续开口,“我再问众位大人,有一女子,回家途中,被一贼子拉进小巷,意图不轨,女子极力挣扎,贼子以利器相逼,要让女子就犯,女子为自保,拿下自己的发簪,将贼子刺死,我且问众位,女子有错吗?”
大殿上沉默半晌,才终于有人开口回答:“女子自然是有错的,她不该将人杀死。”
简峨立即发问,“她若不将那贼子杀死,死的就是她,被夺清白的就是她,一辈子毁掉的就是她,那你来教她,她应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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