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六章:佃农有了身份,工匠有了自由
第四百八十六章:佃农有了身份,工匠有了自由 (第1/2页)天幕上。
一名穿着补丁的清瘦少年站在干草垛上。
周围站满了衣不蔽体的百姓。
少年挥舞手里的破布,上面隐约有几分碳渍。
“叔伯们!陛下发了诏书!”
“以后!大家就不在是地主家的奴仆了!”
“他们再也不能拿我们当牲口使唤了!”
“我们的地位!是一样的!”
他们仰着头,脸上带着几分不敢置信看着少年。
“夏家大郎,这是真的吗?”
“真的……真的不是……”
“大郎,你不是看错了吧?”
百姓依然带着几分不相信。
少年涨红着脸,大声道:
“我能看错,我爹也看不错啊!”
“诸位叔伯婶子,你们还不信我爹吗!”
乡民带了几分不好意思。
“夏教谕都这么说……那真是……”
“陛下万岁!”
猛地一声高喝!
一名皓首老人向南方跪拜。
一头磕在地上,肩膀抽动不止。
……
大明·永乐时期
朱棣看着天幕若有所思。
这小子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呢?
姓夏,还穷,老爹是教谕……
“夏原吉?!”
……
【朱元璋是贫民出身,他知道最底层的百姓想要什么】
【元代的农民对地主存在强烈的人身依附关系】
【法律规定佃户对地主行主仆之礼,地主打死佃客,仅科以“杖一百七,征烧埋银五十两”,便能了事。】
【明制父辈曰“尊”,兄辈曰“长”】
【朱元璋的诏令便是将农民与地主的人身关系,由仆主升为少长。】
【而第一条诏令的意思,就是佃户见了自家的地主,无论年龄大小,要行小弟见兄长的礼节】
【如果双方是亲属,那么不论地主与佃户的身份关系,都要行亲属的礼节】
【这条诏令毫不起眼,却是难得的尊重。】
【并且,也取消了元律关于地主打死佃客的处罚规定。】
【又规定,地主如果打死了佃农,照样杀人偿命。】
【如果地主想要佃农替自己服劳役,得给佃农劳务费,法定价格是“须出米一石,资其费用”。】
【虽说还是地主高,但地位一下子拉平了。】
【再想拿佃农当牲口使唤,法律首先就不答应。】
……
大秦。
嬴政看着天幕,又看了看手里的《吕氏春秋》
“你说的的确有道理。”
刘邦心中暗暗吐气。
与其余几人对视一眼。
总算劝动这头倔驴了。
“陛下,秦法不全是一无是处,恰恰相反,它事无巨细的特点正是其优点。”
萧何指着竹简道:
“但对民严苛和轻罪重罚则让秦法成了洪水猛兽。”
“陛下,朱元璋调动民力而不崩解国家,就是让百姓不光受制于法,还能被法保护。”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百姓也要有利可得啊。”
几人不自觉的点头,唯有冯去疾默不作声。
他总觉得哪里不对。
迁民、垦田,这的确是休养生息的好事。
有利可图也算说得过去。
但天下不全是安分守己的良民。
他怎么确定在迁徙之后不会出乱子呢?
……
【而第二道诏书则是给工匠们发津贴】
【这件小事触动的是之前元朝手工业的重要制度,即匠籍制度】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