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刘欣彤
第19章 刘欣彤 (第2/2页)他在刘欣彤的身上,看到了一名顶级探店博主的影子。
刘欣彤可爱又带着一丝憨厚,配合上她吃饭时魔性的感染力,简直就是为探店博主而生的!
李川突然有种预感,刘欣彤如果踏上探店博主这条路,将来很可能会比他走的更远。
与此同时,李川还想到了那些餐厅。
由于“森先生”持续火爆,主动找上门、寻求合作的餐厅越来越多,而“森先生”这个账号的承载能力有限,没办法将所有的餐厅都探一遍。
如此,也就造成了资源上的浪费,让很多本来能赚到的钱白白溜走了。
‘如果再培养一个探店博主的话,那这些浪费的资源岂不是就可以利用上了!’
李川越想越兴奋,看向刘欣彤的目光也越来越亮。
……
第二天上午,刘欣彤在合同上签下了字,正式成为三木传媒旗下的第一位短视频达人。
刘欣彤的合同期限是五年,这五年期间,她每月可以拿到5000块的底薪,每年递增15%。除此之外,刘欣彤还可以拿到32%的业绩分成。
对于短视频达人的业绩分成,李川是这样设计的:
公司50%,达人32%,商务10%,运营8%。
其中,公司和达人的分成比例是可以变动的。
公司50%,达人32%,这只是针对新人的分成设计。
新人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公司需要付出一定的培养、运营成本,自然要占大头。
而对于那些比较成熟的短视频达人,公司由于不需要付出太多的成本,因此,达人的分成比例可以适当提高、公司的分成比例可以适当降低。
具体提高、降低多少,没有定数,主要看达人的体量和成熟度。
如果达人的体量非常大,在抖音属于顶流的存在,那么公司只拿个位数的分成也是可以的。
其实李川自己就比较接近这一点,他在抖音已经是一名千万粉丝的大网红了,说句“顶流”并不过份,按照常理,他至少能拿到60%以上的分成比例。
然而,谁让他是老板呢,他如果把钱全部装进自己兜里,公司也就开不下去了。
因此,李川只能牺牲自己,他的分成比例也是新人的标准,只拿32%。
商务、运营、运营总监,这三方面的分成比例是固定不变的。
所谓的“商务”,指的就是拉商单的人。
短视频达人就是靠接商单赚钱的,但商单不是那么好接的。如果有人拉到了一笔商单、并最终将该商单促成的话,那么此人获得其中一部分收益也是理所应当的。
商务不是固定的岗位,它可以是任何人,比如:李川为刘欣彤拉到了一笔商单,那商务就是李川,这10%的分成也归李川。同理,如果刘欣彤自己拉到了一笔商单,那她自己就是商务,10%的分成也归她自己。
运营,也就是短视频运营,指的就是为达人策划、拍摄、剪辑视频的人。
一条视频成功与否,达人的作用很关键,但策划、拍摄、剪辑视频的人同样也很重要。给予运营8%的分成比例,是为了让运营和达人之间形成利益捆绑,促使他们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