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一章 小事
四一章 小事 (第2/2页)妲己本是冀州侯苏沪之女,丘芸给她害了,替为妲己。
先时见女娲娘娘时候,娘娘也说了。盖因子受将来写诗辱她,于是先下了一手棋。
大抵便是女人的小心眼。
或者实在闲来无事。
女娲是人族的一位老祖,本该是不插手这事的。但由着子受的诗,正好玩耍一阵。
但也仅此而已。
观照过去未来的路数,别说金仙之极的女娲娘娘道化之身,便真仙,若学了某些神通法术,也能够做到。
所以知道未来子受写诗辱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而作为一位女性,她拥有耍小性子的‘特权’。本来不是什么大事。若子受写诗辱没伏羲上皇,这位老祖绝对一笑而过,根本不会放在心上——当然,子受多半是不敢写的——女娲娘娘隐退的更彻底,凡人间,很多甚至不知道她到底是什么人物。
但伏羲、黄帝、炎帝,这些老祖,他们在大商的祖庙里,是有供奉的。
对女娲娘娘的印象——似乎如商容所言,只是一位上古补天的女神,而没有其他描述。
所以子受才敢乱来。
也即是女娲娘娘隐退的更彻底。
说是随手留了点东西在她于人间一处早已毁弃的破庙里,却教丘芸等三个女妖撞上了。
所以当时,陆恒才算不到丘芸跑哪儿去了。
至于女娲娘娘许下的机缘,具备选择性——说是教得了机缘的给子受一个教训云云,具体怎么教训,没说。只看得了机缘的,自己走,自己选。
至于这机缘的本身——便是一尊神位——说若教训的合女娲娘娘之意,便许以正神之位。
这对女娲娘娘来说自然不难,动动嘴皮而已。
其深意,自然不只是教三妖坏了殷商的江山,蛊惑子受作孽;若将子受好生规束,使他明德,后诚心诚意到女娲庙里,给娘娘致歉,那也是一样的。
在陆恒看来,女娲娘娘更多的,还是倾向于后一条——因为在陆恒的某些记忆中,妲己最后没能封神——也就是说,她的所作所为,并不符合女娲娘娘的心意。
别说女娲娘娘吝啬——那是绝对不可能的——要知道,伏羲上皇之后,女娲娘娘也做过人王——而区区一尊神位,尤以陆恒这个人族做了天帝,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
犯不着吝啬。
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妲己‘教训’子受的行为,并不符合女娲娘娘的心意。
这事左右是说开了的,不论女娲娘娘作为人族老祖,还是嫦羲的面子,陆恒都不许再作计较。
左右只是个婢女——而且看起来最终结局那样,便就这么着吧。
至于符元仙翁,就在三商之时,西方二圣提出来,看在符元仙翁当初是伏羲、女娲两位老祖定伦理婚嫁之时任命的,便只教他自绝,轮回去了,没有湮灭真灵,教他捡到一条性命。
也算是西方二圣服软。
洪锦闹出的事儿,到这里也算是有个了结。
陆恒在月宫又逗留了四年,眼看金吒已经长成一个小伙儿,而封神即将启动,陆恒终于离开太阴月宫,回了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