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广场
第三章 广场 (第2/2页)而现在文森眼前各种经过的马车不少比公主亲自乘坐的马车还要豪华。
至于东面,文森似乎有些亲切。从小出生在平民家庭,周围都是平民没有任何贵族的白云城里,这样的建筑确实十分亲切。
这东面完完全全是给平民们居住的地方没有豪华的住宅,仅仅是一层由砖块或者石料堆砌而成的小平房。面积十分的小。可以说东西两面给人呈现出两种不同的景象。一面是繁华的高级住宅区,一面是可以称之为贫民窟的住宅区,呈现鲜明的对比。
于此同时,这个街道的路面就是简简单单用普通的石块堆砌而成,周围没有花草树木的陪衬。也没有什么路灯。晚上街道的照亮全靠各个平民家门口点燃的煤油灯。虽然到了晚上光线没有高档住宅区那通火明亮。但是晚上行走也是能看到道路的。
在这个街道上,根本不会看到任何马车经过,街上的行人都是急匆匆的行走。如今是赶集日,东西十分的便宜,而卖东西的商人也能趁机能赚一笔钱,反正打折损失的部分全部是由国家来承担。所以赶集日是全民受益的日子,不仅仅是贵族们,连平民们也受益不少。
买东西的能够三折购买物品,卖东西的这几天的销量要比之前这几天要好的非常多,所以赚的也多。
文森不知道神兽王国这么做到底是有什么意义。他可没有把自己的疑问问撒克里陛下或者奥克里斯大魔导士。或许这些天下来,国家的国库损失将会更加的严重,尤其是现在马上就要和叛军打仗,势必将会用到很多的军费来购买所需的武器和装备。
估计,是为了防止民心暴乱,所以即便马上要打仗的时候,还会整出赶集日的活动吧。
文森觉得今天反正是闲的无聊,就去商业街逛逛,或许能买到不少好东西呢。
往北去就是龙城最为著名的商业街道,这个街道还有个名字,叫做克伦雷德街道。虽然文森不知道这个街道为什么会起这个名字,不过这个并不重要。
在这个街道两边到处开满了各种店铺,卖各种各样的东西。在魔法王国的时候,文森本就是一个父亲开酒店的,而且在之后接触了魔法,所以他对酒和魔法类的器材,物品十分的感兴趣。还有就是一些看起来稀奇古怪的东西。
如果是菲斯特在的话,他肯定是对卖各种武器装备的地方十分的感兴趣。在这之前,文森跟菲斯特谈论得知,菲斯特十分喜欢就是收藏各种剑类的武器。虽然菲斯特并不是剑士,而是一个骑士。骑士的武器也多种多样,一般有拿着盾和剑的,也有持双手大剑的,当然居多的还是拿骑士枪。菲斯特十分喜欢的就是双手大剑,理由是双手大剑能够左右开弓,又能抵挡敌人的进攻,又能攻击敌人。所以在菲斯特家里收集了不少双手大剑。直到他正式接受魔法师试练之后,这个收集武器的兴趣才有所节制。
杰里米与文森的兴趣基本差不多,喜欢收集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虽然看起来并不怎么引人注目。但是或许这个稀奇古怪的东西看起来根本没有什么作用,完全就是一个观赏品,但是一旦有作用,那就值钱了。
说白了,杰里米的喜好就是淘宝,专门买些那些不识货的卖主低卖某些东西,然后自己买过来。虽然大部分的情况都是买回来的赝品,但是杰里米却乐此不疲。
在往里走,就是一个专门供贵族们才能享用的一些奢华产品。按照当地人的说法,这些东西属于国外进口过来的。里面有从斯盖尔上等的羊毛制作的大衣,有繁荣王国的盛产的名贵珠宝和香水,还有冰封王国的雪狼皮袄,甚至,文森还看到了一些自己国家的东西,应该说是魔法水晶。用来作为装饰用的魔法水晶,任何人都可以带。
看到这些物品的价格,文森果断感觉到,自己即便身上揣着一袋子金币也买不起这些东西。因为这些东西最便宜的也得几万金币。几万金币,那供平民十口人算的话,一辈子也花不完。
文森此时彻底感觉到当今世界贫富差距有多么严重了。尤其是到繁荣王国更加明显。据说在繁荣王国动辄上万的金币的东西随处可见,而且还有拍卖场,拍卖出来的东西动不动就几亿金币,确实很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