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临阵磨枪
第二十一章 临阵磨枪 (第2/2页)十二名奴隶穿上一等草原野牛皮作成的坚韧甲胄,头戴鸡冠头盔,分成两组,每一组六人,三名持重盾巨剑者成为剑盾士兵,两名持长矛者属于攻击士兵,一名持短弓者则成为中距离打击手,组成一个简陋但十分有效的攻防组合。优良的武器和盔甲并不能带来战斗力,只有在你本身具备了一定战斗力后,这些东西才能发挥作用。组建这种简单攻防组合是柯默在察看了买来的奴隶后接受法兰建议弄出的东西,只是这种攻防组合虽然简陋却也不是几天就能见到成效的,尤其是这一干人都是未曾经过正规训练的奴隶。
半兽人和带有半兽人血统的凡人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剑盾兵,强悍的身体是他们成为这种兵种的最佳依据;步伐灵活动作矫健的凡人成为了长枪兵,他们躲在剑盾兵身后借助三米长的长枪可以抢先一步发起攻击,但是除开长枪就是一只短剑的他们失去剑盾兵保护后自我防卫能力就下降了许多,在战场上仅凭一支短剑很难取得优势;弓箭兵是整个组合中的核心,他远远超出前两种兵种攻击距离的手段使得他在这个组合中处于至关重要的位置,快速准确的射技对这一职位要求很高,一般战士很难胜任。
作为一个服用充分作战经验的士兵首领,法兰的因材施教让柯默大开眼界,剑盾兵和长枪兵首先进行的是基础动作训练和纪律训练,而那名精灵血统的奴隶和另一名略通箭术的凡人则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弓箭手的当然人选,迅速提高箭技是他们的当务之急。
劈、挡、格、推、刺,几个最基本的动作让柯默第一次见到剑盾兵的训练是如此枯燥,拿法兰的话来说,速成的办法从来就不曾有,能在几天利勉强熟悉这几个动作,已经是很不错了,至于其他,先不用考虑,一切等过了利昂这一关再说吧。长枪兵的动作更为简单,除了配合剑盾兵的行进发起攻击,他们的进攻手段更单一,冲刺,收回,再冲刺,再收回,如此反复千遍是法兰留给他们的功课,增加上臂力量的体能训练是包令为他们准备的另一道大菜。
布鲁斯的深秋是美丽的,苍苍莽莽的格陵兰大森林在这里开了一个大缺口,巨大的浮桥将河两岸连成一体,精悍的骑步兵将这里牢牢扼守住,这里的一切显得那么和谐自然。当凉爽的秋风顺着尼赛河岸掠过时,总能将沿河森林中清新的空气带来,北雁南飞,从要塞上空飘过,雁鸣声带来阵阵秋意,喧嚣的集市随着夜幕的降临而逐渐归于平静,不过另一些场所却自然而然的热闹起来。
作为布鲁斯要塞的指挥官,巴摩利骑士对目前的生活十分满意。眼前这一切都在自己控制之下,作为掌握着五百名精壮士兵的要塞指挥官,他对要塞的安全充满着自信,除开这种保持大权的满足感外,城堡外的集市和来往商队也为他个人带来了丰厚的收益,在这里当一名指挥官获得收入远胜于一般的男爵子爵一类的小贵族,否则他不会在这里一呆就是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