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公上论
襄公上论 (第2/2页)况乎鄫君实自亡,而后莒私行焉。宽鄫以亡国之善词,是贾充不宜得恶谥也。有激词则有深文,有深文则有姑纵,终以逆夫妇之同情,拂天地之生杀。
躁以乐新者,特未之察耳。故我知莒人之灭鄫也,我知赵盾、许止之弑君也,我知郑髡顽、楚麇之以病卒也,我知蔡侯申之为盗杀也。平情笃信,以观于圣人之言,易知者或尚莫之测也。激喜而津津,激怒而悻悻,激易简以成乎险阻,奚当哉!夫妇有圣人之知能,圣人无匹夫匹妇之喜怒。道之不明,激者乱之也。
七
或说《春秋》曰:“录毫毛之善,贬纤介之罪,非君子之言也。”韩非、申不害之爚道,卫嗣君、曹叡、唐宣宗之蠹治,此而已矣。小知詹詹,大知闲闲。
小知者,大知之贼也。录毫毛之善,鄙师、酂长之课也;贬纤介之恶,督邮、巡徼之司也。《春秋》天子之事,而从乎鄙、酂、邮、徼之知,以此治经,不如其无治矣。《春秋》之取舍,圣人之喜怒也。
喜无当于圣人之喜,齐桓存卫而有不予;恶无当于圣人之怒,晋文召王而有不夺。故夫善不全而恶未极者,赏罚有吝焉,慎之至矣。
乃均此一事也,此有毫毛之善,而彼有邱山之恶;此有纤介之恶,而彼有江河之善。词难两显,姑无已而抑大以伸小,则元德隐而巨憝逸。故弑君,大恶也,郑髡顽之如会,小善也,以髡顽之不宜于得弑,而逸弑君之辜,将有君而贤,人戕人弑而弗治乎?
考髡顽之事晋,非果有弃夷即夏之志也。公子申戮,婴齐死,楚挫于吴而去之若惊,以势沮焉已耳。善固不可采,弑君之恶固不可逸,采之于纤介之疑似,而逸邱山之显辜,申、韩之学所以仍自屈也。
役情于一往而屈于其继,或怵惕有余而是非隐,或恶怒不返而斟酌废。曲以为名,细以为法,取新于耳目,以疑天下之适从,非夫敢于贼道者,无尚此也。
故曰:我知髡顽之自以病卒也。二《传》之传闻,或者晋人欲以文致郑罪而胁郑乎?以晋人之词为词,非天下之公言也。髡顽卒,郑为晋讨蔡,而受会于邢邱。则从晋非髡顽之独心,而大夫之不以此弑也,亦明矣。
八
兵者,毒天下者也。用之而即毒,不待其多杀也。行于不得已焉则杀,得已焉则勿用,故曰不戢自fen。
今夫以毒攻疾者,无已而攻之,已疾而后可勿攻,则疾已而固勿攻矣。畏巴菽之劫也,姑弗使大饮,而日咀之,疾固不可夺,而元气尽,岂不愚哉!
晋之舍楚不竞而惟郑是求,愚犹此也。畏楚之毒而浅尝之郑,以频挑之,会楚无熊通芈旅之为君,谷于菟、叔敖之为相,故亦贸贸往还于郑而相报尔。
及其浃三年之内,四兴向郑之师,旦饮至而夕发轫,车敝马羸,兵疲将惰,劳天下以寒诸侯之心,而徒忌与楚一战。三军之众,十有二国之君卿,其以资晋人翱翔之戏邪!故悼公君臣有自fen之道焉,而奚啻不足以霸?
《易》曰:“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惫也。”伐者,鬼方也,非故从我之郑也。三年克矣,非翱翔而避坚敌也,然且曰惫,则晋悼、荀莹之免于亡,岂非幸与!
夫争郑者,缘制楚也。无求于楚,焉用郑?郑不服者,恃楚也。能创楚,郑将焉往?本末逆顺之势,夫人而知之矣。乃疲天下于四年之中,仅以得歌钟女乐之饷。是婴儿之控首呼天而以易一饵也。
君道长,臣奔命,兵死于驰驱,氓死于转饷,郑之边鄙,死于侵掠者不知凡几矣,而徒畏一日原野之暴骨,是盗跖日脯人肝而分以饲饿夫于道也。仁不足以仁,让非其所让,威而益丧其威,合诸侯而即以召离。晋自是而兵不能复及于中原,令不能复行于列国。甚哉,悼之以小知而堕伯业也!说《春秋》者犹从而奖之,不已过与?
夫杀以止杀,未闻留杀以滋杀也。萧鱼之会,弗获已而后以倦归,王者之所不忍,伯者之所不屑,《春秋》叠序其兴师之勤,绘其黩也。
郑人请成而不列于会,明乎非召陵、袁娄之绩也。虽有乐黩武而惮除患者,不容叛经以为晋悼释。
九
合十二国之诸侯以伐郑,始以会于萧鱼,终合十八国之诸侯以侵楚。始以盟于皋鼬,终两书曰“公至自会”,未毕其初事之词也。召陵之侵,无救于蔡,无得于楚,萧散无终,而以盟毕之,信为未毕矣。
萧鱼之会,郑服也。郑服而何为未毕邪?夫晋牵帅天下之君师,暴露三年,未遑税驾,只以收薄赂于郑,而仅服之,其以是为可毕事也与?将欲毕之,入其都,俘其君,迁其国,无已而灭其社稷,于以收十二国三年四举之威,而亦仅报其大劳。然而以此加郑,而固不得矣。
夫郑者,非天下之大害之司也。深伐之而不可,浅伐之而徒勤。由其萧散无终,大会以解者观之,晋人之不揣以争郑,自困于恩威,而失霸宜矣。
服郑之道,德绥之,上也;立威于楚而郑自来,次也。不能于楚,则固不能于郑矣。不能于楚,仅能于郑,是终无以有能于楚也;不能于楚,仅能于郑,而其能于郑者亦仅也;故虽得郑而终不敢问楚,既且授诸侯于楚,以戴之而长诸侯。晋悼之所成,概如此矣。
誉之者乃曰“推至诚以服郑也”。夫以至诚服人者,固必牵帅天下之君师,疲敝于道路者三四年而无税驾,一歃再歃,姑弗获已,而收功于纤芥之贿乎?
会而不言郑与,以伐郑出,而以会终。《春秋》之陋萧鱼,亦如其陋皋鼬也。说《春秋》者以悼公为复伯,吾不信也。无已,其齿诸宋襄而可乎!
十
小人之心惟君子知之,与小人为类者弗相知也。苟弗知之,重之以疑,益之以忮,竞之以遽,还相为遽,而祸极于不已。莒于鲁,故未有郤也,一旦以小犯大,方伐其鄙,旋重师而环其邑。鲁之救台,台围释而亟破其别都。
祸发于一旦,两相为遽,而惟恐不力,是何其相忮之深邪?台,费之旁邑也;郓,台之接壤也。鲁城费而莒围台,鲁城防而齐围成,其故一也。且夫鲁之亟城费与防也,其非为齐、莒设,明矣。季欲分鲁而费城,臧欲要鲁而防城,斯亦何与于齐、莒,而遽为齐、莒忧?
虽然,其启疑者,固有以也。季与臧之欲夺国也新,而居势也不厚,为之利以啖其君,为之名以蛊其民,必将曰:费城而南制莒,防城而北捍齐,收莒亢齐,国家之利。二氏其为国吠犬也。之情也,能知之者,其惟君子乎!君子之审于事,惟知人也。其知人也,惟审实也。宿纥之不自靖,而费防之筑,不足为齐、莒难,亦易见矣。
国无能自固,则见似而疑;情无能自守,则方疑而忮。疑不虑,忮不惩,愤于一往而不思其反,故莒、齐于鲁,兵连祸结,君俘国围,咸自召也。
夫君子有弗信之人而无过疑,有必争之实而不以忮。故天下方乱,不与其乱,内先自固,可以无忧,事猝惊心,有以自守。待之须臾之顷,小人之情形尽见,而我亦可以无忌矣。夫小人之名为攻也,意不在攻也;名为弗攻也,固将攻也。幻以摇庸人之志,而实不能佚君子之鉴。是以情穷于君子,而君子不代之以受恶。
宿与纥也,一仇其奸,莒为之残,齐为之毁,晋为之敛怨于莒、齐,而勤天下以召叛,况鲁襄之童昏受掣者乎!时无君子,交相为愈,猝然颠越以成乎乱,然后小人之求益仇,而得益坚。鲁遂分,晋遂失伯,齐困莒凋,费防耦国。与小人为类者,恶知其底止之如斯邪!
十一
开大功者不保其终,则或起而残之。残其身,没其功,掩其成以为己绩。虽然,亦无能居也。
晋悼之君臣,有合诸侯勤天下之迹,或艳称之。求其实,皆厉公之余业尔。悼之有事于天下者三:服郑也,用吴也,拒秦也。厉无鄢陵之战,楚何为失郑而终已?
无麻隧之师,秦何为见伐而不报?无钟离之约,吴岂听蕞尔鄫之命以北向而受盟?悼公因之,是以有求而亦得。栾、荀士丐因之,是以执政于晋而为诸侯雄。
夫悼公固无桓、文之志,书、偃、告、丐之区区,亦岂虑天下而勤之邪?业已推刃厉公,而堕其十九之功,则无以自掩而谢国人之咎。故三役者,皆非悼公君臣之得已也。席厉之业,竟厉之事,苟可掩厉之成劳为己迹,则薄收遂已,而无过望于大成,亦偷心之固然矣。
薄收之郑,而得贿旋师;薄收之吴,而退吴于向;薄收之秦,而棫林遽返。舍三方以无成,天下之去晋也亦自此始。悼无成功,晋无成伯,只借手以为权臣得晋之资。呜呼,又孰知悼之资贼刃以得国者,徒勤而终非固得也,抑孰知栾、荀、士氏之终以得晋而赤其族也。不祥之犯,祸莫大焉。窃人之功,名终毁焉。天之道也,王之法也。
《春秋》于萧鱼,不序郑服之绩,于会向伐秦,目士丐、荀偃之专行以劳天下,而显其无成。奸人之奸,无可掩矣。悼公没,荀偃死,吴自竞于南,秦自竞于西,楚分诸侯于晋。栾氏先亡,荀、范势夷,而赵武、魏舒、韩起代兴于晋。故曰:“天之所佑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不信,思不顺,或又起而残之,将谁尤哉!